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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疫印男涉瞞行蹤判囚 裁判官:非懲罰確診者

【Now新聞台】首宗流入社區新冠變種病毒的印度男子及其菲律賓女友人涉嫌隱瞞行蹤,被控提供虛假資料等七項罪名,印度男子判監三個月,而菲律賓女子判監20日,扣減早前還柙的日子獲當庭釋放。

被判囚20日的女被告扣減早前還柙日子後,當庭獲釋離開法院,她與首被告印度男子涉嫌隱瞞行蹤,兩人合共被控提供虛假資料等七項罪名。

裁判官指,新冠病毒為全球流行的疾病,有人因感染而去世,二人瞞報行蹤,影響政府當局有16天無法跟蹤密切接觸者,事件亦令多人需要檢測,使公眾擔心有隱形傳播,造成不必要的不便。

裁判官指,案件不是要懲罰確診者,而是向公眾傳達清晰的訊息,向當局報告行蹤是可以控制傳播風險,確保公共衞生安全。

而兩名被告求情時,均稱就事件深感悔意,並且上了深刻的一課,向受影響的人士致歉。

裁判官指首被告曾有兩次機會講真相,但他直到第三次知悉次被告講出行蹤才坦白,裁定就六項控罪分別判囚兩個月及三個月,同期執行,即時入獄三個月;至於次被告,考慮到她案發時較早告知行蹤,故判監20日,扣減早前還柙日子,即時獲釋。

這宗是首宗新冠變種病毒流入社區的個案,事件導致逾1600人檢疫,以及全港外傭要強制檢測。

案情指,首被告於4月16日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資料,稱於4月10至11日期間只獨自到訪尖沙嘴和佐敦並無參與任何聚會,次被告則被控於4月17日未有向獲授權人員提供所知道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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