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資料有罪?六名香港記者親述調查報導的風險與地雷

今年11月3日,香港資深記者蔡玉玲遭警察到家中拘捕,指她涉嫌在製作香港電台鏗鏘集節目《7.21誰主真相》中,登入車輛登記冊查詢車牌信息時,構成違法。蔡玉玲最終被控以兩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在今日提堂。

事件掀起軒然大波,多個記者工會批評警方打壓媒體報道,濫用《道路交通條例》,記者「查冊」突遭控告,讓業界人心惶惶。再加上《蘋果日報》早前突遭警察大搜查,香港警方修改《警察通例》,重新定義何為傳媒代表等事件,一時間,香港是否仍有新聞自由,調查報導如何做下去,在美國大選之外成為最近的香港熱點。

記者查車牌為何觸碰法律?在香港,所有車輛必須於運輸署登記及領牌,方可使用,而車牌登記冊,正是紀錄了車主和牌照的相關資料。現時,任何一名香港市民,只要先申請有效的電子證書,登入登記冊網站,付出45港元,可根據一個車牌號碼,查到車輛資料及車主身分,包括姓名、身分證號碼與登記地址。《7.21誰主真相》中,編採團隊正是憑藉這一系統,查出曾接載元朗白衣人的車輛中,有部分車主為村代表,並得到其中兩位村代表的住址,得以上門追訪,尋求他們的回應。

這個查詢過程,被香港記者稱之為「查冊」。在香港,像車輛登記冊這樣可供查閱的註冊資料有過百種,其中有政府管理的數據庫,也有各種行業協會的資料庫,記者主要使用的包括:出生登記冊、商業登記冊、公司登記冊、土地登記冊、婚姻登記冊、車輛登記冊及選民登記冊等。記者之外,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人員也經常「查冊」,以確保在投資、併購、聘請企業高管等商業行為前,徹查特地企業或個人的背景。而日常,一些市民在買賣房屋、投資之前,也會查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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