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俊江涉打傷前妻男友人 今獲撤控自簽1千元守行為

傳媒人柳俊江涉嫌去年9月在觀塘一間餐廳內,與前妻一名男友人爭執,隨後發生肢體衝突。柳俊江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獲控方撤銷控罪,獲准自簽1000元守行為1年,須付500元堂費。 被告柳俊江在庭上承認案情指,當時他正與妻子辦理離婚手續,案發當晚事主與妻子在涉案餐廳吃飯,柳俊江到場與他對質,二人爭執時他曾揮拳打向事主及數次推對方。 柳俊江在警誡下表示事主先動手,所以才打向他的頭部。事主到醫院驗傷確認鼻樑有瘀傷、上唇有擦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