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前已恢復性趣 控方專家認為殺女友工程師非患抑鬱

【on.cc東網專訊】年輕土木工程師涉嫌在城巴上連刺33刀殺死女友案,今(3日)於高院續審。控方傳召精神科醫生黃以謙作供,他認為被告案發時並沒有患上嚴重的抑鬱症,在抑鬱症9個病徵中,他僅出現失眠及工作時未能專注這兩個徵狀,而且他在事發兩星前與死者恢復性交,亦不符合失去性趣這個抑鬱徵狀。

現年25歲被告吳欣鍵,被控於2017年9月16日,在柴灣謀殺當時20歲的李倩姮。黃醫生於案發後,曾在荔枝角收押所接見被告,當時他要求被告記下半個月內的心情起伏。雖然被告最終沒有每天都記錄當時心情,但從他的筆記中,仍可見到他有時高興有時情緒低落,並不符合抑鬱症中長期情緒低落的病徵。

黃醫生又指,抑鬱症有9個病徵,病人同時出現其中5項才算患病。而根據其診斷,被告在案發時只出現失眠及工作時未能專注這兩個病徵,故不認為他患有抑鬱症。

對於有辯方專家指被告患有嚴重抑鬱症,黃認為對方未有考慮事發當月的情況,如被告表示8月時曾對性交失去興趣,符合抑鬱症其中一個病徵,不過他在9月3日已恢復與死者性交。黃認為應集中觀察被告在案發當日的舉動,綜合他所得的資料加上被告在會面時所述作分析,他認為被告案發時並未患上抑鬱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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