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君彥稱過往議員提暫停執行議事規則均先得內會同意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決定,不批准22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在後日大會,根據《議事規則》第91條,動議97項暫停執行《議事規則》若干條文的議案。 梁君彥解釋,內會未就是否討論97項議案達成共識,甚至連應否表決反映內會意見都有爭論,在考慮相關因素以及立法會一貫做法後,決定不批准將有關議案列入大會議程。 梁君彥說,有議員認為只要有12日預告期,主席就必須將議案提交大會討論,但他表示,過往個別議員在提出暫停執行《議事規則》議案前,都是先得內會同意,或在議員間先達成廣泛共識,主席才會考慮是否列入大會議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