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HR阿姐不想做陪審員 下月出差求豁免被拒

梁天琦等人被控暴動及襲警等罪。

【星島日報報道】2016年農曆年初二凌晨發生的旺角騷亂事件,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被控暴動、煽惑暴動及非法集結等罪,案件預計今於高院遴選陪審團,審期料為60天。據悉,司法機構今天安排逾百名陪審員遴選,本案將會選出九名陪審員。 根據《陪審員條例》,每名被告可透過代表大狀各有五次機會,不用提供理由,而反對被選出的陪審員,換言之案中有五名被告共有25次機會提出反對,而控方則有五次機會。彭官提醒,陪審員受法例保障,僱主不能威脅終止解約,或歧視出任陪審員。 主審法官彭寶琴留意到陪審員名單中,有外籍人士名字,故首先以英文向遴選人士聲明,本案是以中文審訊,被選中的陪審員必須懂得中文的聽說讀寫。 彭官之後再用中文向遴選人士表示,被選中的陪審員將於明天宣誓,正式出任陪審員。彭官又向他們表明,今次審訊牽涉2016年旺角發生的事件,控罪包括暴動及非法集結等罪,相信從媒體上或已得知有關的事。若然被選中當上陪審員,便須根據本案證據裁決,而不能依賴個人偏見,或是媒體報道等的資料裁決,必須公平公正履行陪審員承諾。 法庭於上午11時15分左右,開始抽選陪審員: 第一位被抽出的是女陪審員,她沒有被反對,成功出任; 第二位被抽出的男士,為大學教授,沒有其他人可以代教,加上已經開學,亦關乎約90位學生畢業的問題,希望獲豁免,彭官最終批准豁免; 第三位被抽出的女士表示,她是日資電子零件公司的人事部主管,下月須往上海、深圳出差,而她五月底亦須出席美國婚禮,希望可以豁免,彭官認為公司工作可以有其他人協助,亦相信案件於五月中便完成,不影響五月底親戚的婚禮,故不批准申請。她因此出任第二名陪審員; 第四位被抽出的女士沒有提出要求豁免,控辯雙方律師亦沒有提出反對,成功為第三位陪審員; 第五位被抽出的女士為公司秘書,要求豁免,但彭官認為其他同事可代為協助,因此不批准豁免,成為第四位陪審員; 第六位被抽出的男士表示已安排下月旅行,有3個工作天不能出席審訊,彭官表示不會現時提出豁免,會看遴選的進度再作安排; 第七位及第八位被選中的女士被反對出任陪審員; 第九位被選中的女士為自僱設計師,於前年與一間中學簽署三年合約,其工作亦沒有其他人可以代替,彭官表示不會即時豁免,會先看遴選進度再作安排; 第十位被選中的女士遭辯方提出反對; 第十一位被選中的女士表示,她已買機票於下月旅行,又表示她需要協助一宗詐騙案出任證人,希望豁免,辯方律師提出反對; 第十二位被選中的女士表示,下月將會旅行一星期,要求豁免,獲彭官批准; 第十三位被選中的男士遭辯方律師反對; 第十四位被選中的女士為一名記者,彭官指根據條例,記者及編輯可獲豁免出任陪審員,因此批准她豁免; 陪審員暫時名單: 第一位-女陪審員 第二位-女陪審員(日資電子零件公司的人事部主管) 第三位-女陪審員 第四位-女陪審員(公司秘書) 5名被告依次為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被控6項控罪,包括煽惑暴動、暴動和非法集結。 法庭記者:徐曉伊、潘琪慧、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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