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家傑:倘有牴觸可按基本法修改或終止殖民地時期法律

高等法院昨日裁定,《禁止蒙面規例》部分限制超乎合理所需,裁定違憲。法工委批評,高等法院的判決,嚴重削弱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應有的管治權;國務院港澳辦亦指有關判決,將產生嚴重負面社會政治影響。本身是公民黨主席的資深大律師梁家傑說,基本法有漏網之魚,殖民地時期原有法律,如《緊急法》與基本法相抵觸,可按既定程序修改或停止生效。 梁家傑接受本台節目《千禧年代》電話訪問。他指出,根據基本法第160條,香港原有法律除由人大宣布與基本法抵觸外,可採用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的香港原有法律,如日後發現與基本法相抵觸,都可依照基本法規定的程序修改或停止生效。 梁家傑說,港澳辦及法工委的批評,是破壞香港法治,想將香港法院「廢武功」,質疑是否法官不可用基本法作為法律基礎審查。他又批評人大釋法是一個政治行為,而且是封閉制度、黑箱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