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家傑:「港區國安法」規管較23條闊 屬「加辣版」

公民黨主席、資深大律師梁家傑表示,根據人大文件,相信「港區國安法」規管的範圍較《基本法》23條闊,是「加辣版」。 梁家傑接受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訪問時表示,「港區國安法」涵蓋部分《基本法》23條列明的罪行,是違反《基本法》23條列明要由香港政府自行立法的承諾。他又說,政府在2003年嘗試就《基本法》23條立法時,是受立法會三讀程序保障,是一個公開、透明的審議過程,但目前將由人大常委會擬定「港區國安法」內容,黑箱作業後由行政長官刊憲落實。 梁家傑關注,在「港區國安法」下,會由警方還是國安機構負責拘捕、在香港抑或內地進行審訊及服刑,以及未來香港的政黨與國外議會交流,是否涉及「港區國安法」的「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特區事務的活動」,質疑是想返回「鎖國」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