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再就「行李門」發炮 要求吳敏兒回答三問題

梁振英再就「行李門」發炮。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前特首梁振英幼女梁頌昕涉及的「行李門」事件,高等法院早前裁定,一名港龍機艙服務員提出的司法覆核勝訴。梁振英今再在Facebook發文,指「乘客的安全在吳敏兒這類人手上」,要求她回答三個問題。 梁振英表示,空中服務員兼激進工會頭面人物吳敏兒繼續在法官判詞上誤導,並要求她回答三個簡單問題。他首先引用法官判詞第67(4) 段,「法院不可能判斷如果沒有這類 「酌情送遞」服務,對旅客不便的程度或影響」,稱可見法官接納是有這類「酌情送遞」服務,法院無法定奪的,是如果沒有「酌情送遞」服務時所引起乘客不便的程度和影響。而機管局的調査報告也指出當年有517宗「酌情送遞」,包括送遞手提行李。 他要求吳敏兒回答三個問題,包括「法院有說『酌情送遞』是只為吳敏兒口中的『權貴』服務嗎?有說我或我的家人向機管局或航空公司要求特權嗎?代表羅姓空姐的原訟人律師有在法院說只有『權貴』有這服務,一般乘客沒有嗎?有/沒有?」 他又問:「遺失的手提行李通過這些檢査後,航空安全有沒有被『妥協』?有/沒有️?」以及「你至今營造的事實,是我行使行政長官的特權,或利用行政長官的職務,危害到當晚航班的航空安全,是/不是?」 吳敏兒過去曾反駁,所謂的「酌情遞送」個案,大多是處理鑰匙、護照等「失物」,而非整個裝有很多物件的行李袋,兩者性質不一,不能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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