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要求吳文遠公開《蘋果日報》廣告收據 「否則眾籌可能詐騙可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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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今天再於Facebook發文質疑社民連主席吳文遠,眾籌在《蘋果日報》刊登頭版廣告的內容和做法。梁振英說:「請吳文遠拿出收據,否則可能是詐騙。我有朋友參加了吳文遠的眾籌行動,參加時完全相信吳文遠的說法,亦即錢是用作賣廣告的單一用途。」

梁振英續說:「近日沒有任何廣告是用『吳文遠』名義或吳文遠所屬的政治組織刊登的,而在蘋果日報刊登廣告的『香港人忍耐力有限公司』並不存在,因此沒有任何事實可以說明吳文遠和這有限公司的關係。我的朋友質疑眾籌得來的錢的去向,要求吳文遠公開蘋果日報十一萬元的廣告收據以作交代,否則這次眾籌就可能是詐騙,可以報警,這將是第二單官司。」

梁振英昨日在Facebook表示:「前日的蘋果日報頭版廣告聲稱『贊助刊登』該廣告的是『香港人忍耐力有限公司』。我委託的律師已經查明:此公司並不存在,也沒有商業登記。就此虛假陳述,我委託的律師已經舉報有關人等涉嫌觸犯相關法律。」眾新聞昨晚在Facebook向梁振英查詢,他委託的律師是向什麼部門舉報;有關人等是誰;涉嫌觸犯什麼相關法律,未獲回覆。

梁振英近期在Facebook發文,提及《蘋果日報》報紙的全版廣告數目及貼出相片。香港記者協會曾發聲明表示極度關注,指有向廣告商施壓之嫌。梁振英則回應:「在這些重大道德問題上,蘋果日報的廣告商有責任向消費者說明是否認同。」 吳文遠上周發起眾籌於《蘋果日報》刊登廣告,稱「42小時內共有988名市民捐款,總數為$166,596.52」,廣告本周一刊出。

吳文遠在Facebook回應梁振英今天和昨天的貼文:「如果梁振英聲稱的『朋友』都有響應眾籌,那只能說這位『朋友』都覺得梁生是政治閒人,非常關心他的狀況。其實都沒什麼可再回應,只能夠講一句『你快啲自己報警,唔報正縮頭龜。』 、「本人在此指出,『香港人忍耐力有限公司 贊助刊登』為一項客觀事實陳述,關心梁同志晚年生活的香港市民並無『使用』此名稱或稱號,更沒有以此名稱或稱號『進行貿易或經營業務」。再者,按梁同志及其律師團隊的邏輯,一切印有『冥通銀行』的祭品均涉嫌觸犯 《銀行業條例》(第155章) 第97條,我建議梁同志委託其律師盡快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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