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美芬倡參考英國成立委員會處理騷亂 引林鄭回應:因由與香港大部分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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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邀請全港區議員,昨晚在政府總部出席對話會,但多個民主派政黨杯葛,最終共有98名區議員出席,佔全港458名區議員總數的21.4%。有38人抽籤後獲發言機會,發言時間為3分鐘,包括身兼九龍城黃埔東區議員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

梁美芬在會後表示,建議政府參考英國倫敦2011年騷亂後,成立「騷亂、社區及受害者委員會」,以類似形式了解今次反送中衝突的因由。被問到林鄭有否在會上回應她的建議時,梁美芬說:「佢(林鄭)似乎比較覺得騷亂的因由同香港真係有大部分好似,包括青少年對社會的悲觀情緒、仇警情緒、教育出咗問題同埋工作上升的程度係無機會,呢啲都係佢回應時有提到。」眾新聞翻查梁美芬提及的委員會工作,發現它沒有法定地位,也不涉及調查警員,只是以訪談形式了解騷亂。

2011年的英國騷亂,並非只有梁美芬提及的委員會做檢討工作,其他包括:女王警務監督局(Her Majesty's Inspectorate of Constabulary)、下議院內政事務委員會(House of Commons Home Affairs Committee)、倫敦警務處(Metropolitan Police Service)、由《衛報》及倫敦經濟學院(The Guardian and 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聯合進行的獨立調查。

2011年8月6至10日,英國倫敦發生騷亂,源於一名29歲黑人青年Mark Duggan在倫敦托定咸區(Tottenham)遭警察槍殺,引起倫敦少種族裔不滿。示威蔓延至多個地區,有人在警局外焚燒警車,並大規模搶掠商店、破壞和縱火。騷亂維持了5天,有5人死亡、多人受傷,過4000人被捕,經濟損失高達數百萬英鎊。

英國政府在同年8月16日極速成立「騷亂、社區及受害者委員會」(the Riots Communities and Victims Panel) 了解騷亂的成因,以及考慮在社區中有何方法,增強社會和經濟復元力。委員會由4人組成,時任英國就業中心行政總裁Darra Singh獲委任為主席,惟委員會沒有法定地位,也沒有傳召證人的權力,純粹依靠證人自願提交資料,向政府提出建議,政府亦有權決定是否接納。

委員會實地視察22個受騷亂影響的地區,以及3個不受影響的社區,亦訪問了數千人,但當中只包括被捕者及受騷亂直接影響的受害者,不包括警員。委員會亦通過電台、電視、互聯網和公開會議等方法,徵集更多證據和意見。

委員會發表報告,分別以六個範疇詳細講述建議,包括警察和公眾等,總共63項建議。建議主要圍繞如何避免再次出現騷亂,報告指出,公眾對於問責制是否有信心,在於警察投訴制度的穩健程度。在英國,投訴警察個案,會交由獨立警察投訴委員會(IOPC)負責。而針對騷亂也有多個渠道調查警察角色。

委員會報告指出,對於警方的投訴,民調顯示43%黑人認為不會公正地處理;相比之下,有31%的一般受訪者是這樣認為。委員會建議,表現最差的警局應該審視投訴系統,包括逐步淘汰前警員作為調查員。

報告只提及騷亂的起因是Mark Duggan被殺,但沒有調查警員為何開槍、開槍是否合理等。報告當中有提及到,社區的怨恨主要源於對警方執法的不滿,其中警方「截停搜查」(Stop and search)的做法,不少年輕黑人均向委員會表達過關注。委員會建議,警方需要提高「截停搜查」的成功率和滿意度,特別是針對黑人和少數族裔,警方需要提供更合理和透明的理由。

報告建議以下幾個大方向工作:

- 讓每個人都感到自己是社會的持份者;(where everyone feels they have a stake in society)

- 每個人要互相尊重對方及所居住的地方;(where individuals respect each other and the place they live in)

- 公共服務和志願機構應互相合作,及早發現需要幫助的人士;(where public services work together and with the voluntary sector to spot those who are struggling at an early stage and help them)

- 向所有人提供機會,特別是年輕人;(where opportunities are available to all, especially young people)

- 家長和學校確保孩子價值觀的培養、建立技能和品格,以及在關鍵時刻能夠做出正確的選擇;(where parents and schools ensure children develop the values, skills and character to make the right choices at crucial moments)

- 警察和公眾共同合作,維護法律和秩序;(where the police and the public work together to support the maintenance of law and order)

- 刑事司法系統能夠懲罰犯罪的人,同時也確保他們不會再犯法;(where the criminal justice system punishes those who commit crimes but also commits itself to making sure – for all our sakes – that they don’t do it again.)

有報道指,政府最終在報告出爐的1年後,63項建議中,只實施了其中11項建議。

梁美芬早前在電台節目已提出,政府應參考英國成立「騷亂、社區與受害者委員會」。她在昨晚向林鄭提出相關建議,處理反送中衝突。梁說:「會唔會真係有外國干預,會唔會政府自己有啲咩責任,成個過程我哋香港有咩要檢討。」梁美芬引述林鄭在會上有回應她,「佢(林鄭)似乎比較覺得騷亂的因由同香港真係有大部分好似,包括青少年對社會的悲觀情緒、仇警情緒、教育出咗問題同埋工作上升的程度係無機會,呢啲都係佢回應時有提到。」除此之外,梁美芬亦提出政府應制定《蒙面法》,以及開設特別法庭,一次過處理所有關於「騷亂」的案件。

至於其他建制派區議員,則有提出派錢紓困、要求政府清理「連儂牆」、警隊的態度要更強硬、多興建公屋等建議。

民主派主要政黨杯葛會議,只有少數民主派、獨立區議員出席,包括區政聯盟的沙田區議員趙柱幫、丘文俊、黎梓恩、丁仕元以及元朗區議員李月民等,趙柱幫曾一度在Facebook直播。丘文俊在會上批評政府舉辦區議員對話會,卻不允錄影和直播是「離地、閉門造車」,他又重申民間的五大訴求,強調必須追究警方濫權問題。

林鄭月娥僅在最後總結時發言,一併回應全部區議員的意見。她表示,處理反修例風波會堅守一國兩制和法治,未來會著重民生發展。她說,明白區議員期望特區政府「貼地」,更用心與市民溝通。她保證對話會於今屆政府任期內持續進行,落區聆聽並將市民意見反映於政策上,以及處理更多地區民生問題,將會是特區政府的管治新風格。

林鄭又指,重視地方行政以及區議員作為地方行政伙伴的角色,她承認政府過去一段時間,未能積極回應區議員提出的民生問題,但當中並非刻意不回應,而是有不同因素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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