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頌恆2016年衝擊立法會案件 將擇日頒布裁決

終審法院審理青年新政梁頌恆2016年衝擊立法會會議室的案件,將擇日頒布裁決。 代表梁頒恆的大律師郭憬憲說,本案的拘捕及檢控均忽略了被告人意圖或心理狀態,直截了當視參與非法集結罪為「嚴格罪行」,警方拘捕及法庭定罪從未考慮或重視被告是否自知其行為造成如此後果,會導致他人害怕,現行做法會令無辜的被告被定罪。 郭憬憲舉例,如有一群黑衣人在街上舉起「五一」手勢,並沒有任何違法或暴力意圖,僅打算上街和平表態,情況卻意外喚起大眾回憶2019年連串暴力示威事件,引起部分人憂慮,以至害怕黑衣人會使用暴力,令黑衣人被定罪,但對方其實根本不會知道舉「51」手勢會使人害怕。郭憬憲強調,犯罪意圖元素相當重要,法庭定罪前應慎重考慮。 梁頌恆因2016年衝擊立法會會議室,去年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判囚4星期,上訴駁回後即時入獄,他其後提終極上訴。梁頌恆早前在服刑完畢後宣布「流亡」美國,法庭已豁免梁頌恆出席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