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頌昕機場行李事件 與訟雙方討論判詞能否公開

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女兒梁頌昕,前年獲准由航空公司職員帶行李入禁區,有航空公司職員入稟司法覆核機場一方的決定,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進行聆訊,預計需時一天。 代表申請人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表示,強烈反對答辯人申請法庭不能公開案件的判詞,指出案件資料已在早前公開聆訊中被傳媒報道,事件亦須向公眾解釋。她指出,如法官不公開裁決理據,將破壞司法獨立,案件只關注行李能否在乘客不在場下進行安檢,將影響在香港機場離境的人士,認為不需要保密。 代表機場管理局及機場保安有限公司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反駁,法庭應該在公眾公義及保護影響公眾利益的機密資料中,取得平衡。他說,案件涉及的《香港航空保安計劃》條文自2018年4月已經取消,法庭需要決定是否必要就已消失的條文進行司法覆核。他又指,如果法官認為案件停留在學術層面,公眾是不需要知道判詞。 事發在前年三月,梁頌昕遺留一件行李在機場禁區外,機管局及機場保安公司當時准許梁頌昕不在場下,為行李進行安檢,並安排職員代她送行李入禁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