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不小心駕駛案延至本月24日續審

楊明不小心駕駛案延至本月24日續審
楊明不小心駕駛案延至本月24日續審

藝人楊明去年8月在山頂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不小心駕駛」和「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共3項控罪,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之前他否認第1項控罪,但承認第2及第3項控罪,法庭裁定他1項罪名表證成立。

約早上9時18分,穿上黑色西裝白恤衫的楊明,於女友莊思明陪同下乘白色7人車抵達法庭,無綫派出2位經理人陪同,楊明上庭前向傳媒講早晨,並叮囑大家小心,心情輕鬆。

楊明代表律師指,沒有證據顯示楊明發生交通意外時的精神狀態(mental state),向法官申請押後審訊,法官將案件延至本月24日下午2時30分續審,保釋條件依舊。而上庭過程約10分鐘,楊明並沒有發言。離開法庭時,被問到有否感到疲累及困擾,他沒有回應,只叫大家小心!

案件編號:ESCC2365/2020

女友莊思明(右)一直陪同在側。
女友莊思明(右)一直陪同在側。
楊明心情似乎輕鬆。
楊明心情似乎輕鬆。
案件將延至本月24日續審。
案件將延至本月24日續審。
楊明離開時冇回應記者問題,只叫大家小心。
楊明離開時冇回應記者問題,只叫大家小心。
上庭過程約10分鐘。
上庭過程約1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