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醉駕案延至24日再審

星島日報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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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楊明昨晨再就去年8月初涉醉駕案上庭,進行結案陳詞。早上9時許,兩名無 經理人及莊思明陪楊明到東區裁判法院,楊明一臉疲態,明顯緊張。

代表律師清洪在庭上以沒證據證明楊明當時精神狀態為由,向法官申請案件押後至3月24日再審。於短短僅約10分鐘審理程序中,楊明全程未發言,但仍難掩緊張情緒。於大約15分鐘後,楊明偕女友莊思明離開法院時只留步拍照,對記者提問是否對官司感疲累與困擾並沒回應。

文:娛樂組 圖:鄧國良

■楊明露出一臉疲態,似乎很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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