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無牌吧涉違禁令 無業漢獲撤控證物現金全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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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報稱無業的46歲男子今年4月涉違反政府因應肺炎疫情訂立的餐飲停業令,亦涉經營無牌酒吧,今在九龍城法院獲撤銷全部控罪。控方申請將所有證物包括懷疑毒品、酒類及現金等全數充公,獲裁判官接納。

46歲被告莊利勇報稱無業,他被控「餐飲業務負責人沒有遵從食物及衛生局局長根據法例第599章附屬法例F第6(1)條發出的指示」、無牌售賣酒類及為售賣而無牌管有酒類共3罪,指他於今年4月25日,在尖沙咀柯士甸路3號富好中心17樓內作為餐飲業務負責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食衛局局長根據法例第599章附屬條例F第6(1)條發出的、就有關業務而適用的指示,即主要用作售賣或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供人就地享用的處所必須關閉,同時無牌管有12枝烈酒及186罐啤酒,及無牌售賣16枝烈酒及21罐啤酒。

法庭記者:王尚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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