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特兒潘欣妮控公司違約 追討15萬拍照費

Loretta追討15萬元模特兒拍照及catwalk費用。

單身、18歲少女模特兒組合冬甩前成員潘欣妮(Loretta),今透過律師入稟區域法院控告種星坊模特兒有限公司違反合約,向公司追討15萬元模特兒拍照及catwalk費用。 潘欣妮在入稟狀恉,在11年和種星坊模特兒有限公司的經理Admond Cheung達成代理人合約,潘當時已是兼職模特兒。根據合約,被告公司須安排潘出席不同的電視節目,參與中港兩地的歌唱比賽,及令她在娛樂及音樂界發展,有關合約為期兩年。後來合約再延長至16年。 潘欣妮又指,在11年至16年期間,她透過被告公司所接的每項工作不多於2萬元。至15年中,被告公司更不太願意履行合約,令她損失工作機會,今年2月3日已向被告發律師信通知終止合約,及追討失去的15萬收入兼利息。 法庭記者:徐曉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