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管局代表律師指梁頌昕行李事件沒影響保安亦沒優待

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女兒梁頌昕,前年獲機場一方批准在她不在場下,為行李進行安檢,並由航空公司職員帶行李入禁區,港龍航空公司職員羅美美入稟司法覆核機場一方的決定。案件下午繼續在高等法院進行聆訊。 代表機管局及機場保安公司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表示,梁頌昕的行李當時經過檢查,並沒有令機場保安要妥協。他說,毫無疑問因為梁頌昕的身分,令事件變得具新聞價值,如果客觀地看待事件,事件並無影響機場保安,機場一方亦無優待梁頌昕及其家人。 余若海說,案件已停留在學術層面,因為涉及《香港航空保安計劃》有關所有行李安檢須於乘客在場下進行的條文已被刪除,只有在二次安檢才需要同乘客在場下進行。他說,案件除了令人在知識上感興趣外,並非一件對公眾利益有用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