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駐港澳辦事處稱密切跟進蔡玉玲案件

歐盟駐港澳辦事處在社交網站表示,密切跟進香港電台電視部《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因進行調查報道,利用車牌查冊而被控兩項明知作出虛假陳述,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的案件,又指新聞自由屬基本權利。 蔡玉玲的案件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押後至明年1月14日再訊,她准以現金擔保。蔡玉玲在庭上表示明白控罪。控方申請毋須答辯及將案件押後,以待警方完結調查及取得律政司指示,包括向運輸署索取記錄及電子認證。 控方指,37歲的蔡玉玲涉嫌在今年5月17日及6月10日,為取得兩個私家車車牌的車輛登記證明書,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即作出法律程序及買賣車輛以外的其他交通及運輸用途,違反《道路交通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