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大爆發】香港擬引入新藥「瑞德西韋」 「快利佳」以外提供多一個治療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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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肺炎疫情持續擴散,現時未有特效藥專治新型冠狀病毒。汲取沙士及中東呼吸綜合症(MERS)的經驗,香港不再向武漢肺炎患者處方類固醇,目前主要採用蛋白酶抑制劑「快利佳」(Kaletra),配合「利巴韋林」(Ribavirin)及「干擾素β」( Interferon-beta)混合使用,以抑制病毒。本港首名出院的確診個案,也是獲處方上述藥物。

據了解,香港擬引入美國吉利德公司(Gilead Sciences)研發的新藥「瑞德西韋」(Remdesivir),有機會於短期內供應本港病人使用。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會長馬仲儀指,本港患者對於目前「快利佳+利巴韋林+干擾素β」治療有反應,她相信仍會先採用現行治療方法,但如果日後嚴重病例增加,而「快利佳」組合不奏效,「瑞德西韋」可提供多一個治療方法。

美國首名患者於1月20日確診武漢肺炎,他接受瑞德西韋藥物治療後,本月初康復出院,據報未有出現不良反應。瑞德西韋遂被視為潛在有效治療新型冠狀病毒的藥物。根據美國國家醫學圖書館資料,瑞德西韋2月6日起,於中國進行臨床試驗,預計於4月3日完成首階段試驗。新華社2月5日亦報道,瑞德西韋已完成在中國臨床試驗的註冊審批工作,第一批病例入組工作也已就位,研究在武漢金銀潭醫院等接收武漢肺炎患者的醫院中進行,擬入組761例患者,2月6日起用藥。中日友好醫院副院長曹彬擔任臨床試驗項目負責人。

香港現時未有使用瑞德西韋。世界衛生組織本周二、三於瑞士日內瓦舉行專家會議,商討應對武漢肺炎的方案,香港政府抗疫督導委員會暨指揮中心專家顧問、中大呼吸系統科講座教授許樹昌亦有出席。據了解,許樹昌與吉利德公司代表會面,獲吉利德答允向香港供應瑞德西韋。待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批准,吉利德便可將瑞德西韋運送來港。許樹昌接受眾新聞查詢時指,事件涉及機密,他不會回應。

馬仲儀:香港病人對「快利佳+利巴韋林+干擾素β」有反應 瑞德西韋未必為首選

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會長馬仲儀回應香港擬引入瑞德西韋時指,藥物進口須經過衞生署,她相信瑞德西韋這類情況會「特事特辦」,「相信隻藥可能好快嚟到香港,但唔係一、兩日內。」

馬仲儀指出,香港暫時有5個在深切治療部的嚴重個案,都是採用「快利佳+利巴韋林+干擾素β」治療,患者的反應不太差,而內地患者獲處方快利佳後成效不彰,才改為試用瑞德西韋。

馬仲儀提到,香港的確診個案數字不多,暫時難以在用藥方面得出一個指引,「邊一類病人用咩藥,而家大家都係睇緊專家嘅分析。」她解釋,並非所有確診病人都會用藥,有些病人的病情非常輕微,可以自行痊癒,醫生只會在病人的病情轉差時,才開始處方「快利佳+利巴韋林+干擾素β」。本港醫生對於瑞德西韋治療尚未有經驗,她相信仍會先採用「快利佳+利巴韋林+干擾素β」的組合。

馬仲儀表示,有外國有研究顯示,瑞德西韋與「快利佳+利巴韋林+干擾素β」的組合,效果不是差距非常大。她續指,如果本港病人數字增加,有更多嚴重個案,屆時若有患者對「快利佳+利巴韋林+干擾素β」沒反應,便可能要用「瑞德西韋」,「當然有多種藥,個處理方法係會多啲。」

2003年的沙士疫症,同樣由冠狀病毒引起。當年香港為沙士重災區,共有1,755人確診,300人死亡。本港曾用不同治療方法,嘗試對抗病毒。其中一種最廣泛採用的療法,是處方高劑量類固醇。不過,近一成病人出現骨枯後遺症。馬仲儀指,由於已知類固醇對控制冠狀病毒感染沒甚幫助,香港目前不會處方類固醇。她提到,「快利佳+利巴韋林+干擾素β」亦可能有副作用,視乎病人身體狀況,有些人極少副作用,也有些人可能在停藥一段時間後自行復原。

藥劑連線主席、註冊藥劑師唐展峰指,世界各地對於治療冠狀病毒仍在研究階段,現時未能說準瑞德西韋與「快利佳+利巴韋林+干擾素β」哪一種療法較佳。他重申,任何藥物都有副作用,醫生開藥時要考慮病人的承受能力而作出平衡,「如果唔開呢隻藥,可能個病人因為新型冠狀病毒,打壓咗佢個免疫系統、打壓其他器官,佢可能死亡。」

衞生署:為治療特定病人或臨牀試驗 可進口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至於香港引入瑞德西韋所需的程序或手續,衞生署回覆指,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所有「藥劑製品」必須符合安全、療效及素質標準,並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批准註冊,方可在港售賣,但條例容許註冊醫生以為治療特定病人或臨牀試驗而進口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供管有及使用。根據紀錄,瑞德西韋並非本港註冊的藥劑製品。

衞生署補充,進口商需要向衞生署藥物註冊及進出口管制科申請進口證,而對於為治療某特定病人而進口未經註冊藥物的進口許可證申請將按個別情況考慮,一般所需文件包括:1. 註冊醫生的信件說明藥物的名稱,所須的數量和病人的資料(最少提供其姓名);2. 由製造商發出該藥物的化驗分析證明書;3. 產品資料,如產品說明書;4. 藥物在海外登記註冊的證明(如藥物並未有在世界上任何地方登記註冊,可提交藥物臨床文件以支持其安全程度和效能);5. 進口商的藥劑業務牌照,如批發商牌照;和6. 已填妥的進口許可證。藥劑製品在香港進行的臨牀試驗,必須先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向管理局申領臨牀試驗證明書,並須提交相關文件證明符合要求。衞生署未有回應,由引入瑞德西韋至醫管局實際應用,預計所需的時間。

醫管局則回覆指,瑞德西韋現時在研發階段,仍未在任何國家註冊,對醫治新型冠狀病毒的療效有待臨床測試證實,目前正在武漢病人身上做臨床測試,醫管局會與有關藥商探討能否在本地開展臨床測試的可行性。醫管局提到,公立醫院現時會按個別病人的臨床情況,提供支援性及合適的藥物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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