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進生苦纏警嫂罪成 庭上高呼警察濫捕 官先索精神報告

【on.cc東網專訊】毅進男學生欲追求心儀的「警嫂」美甲師而連日騷擾她,又尾隨她去廁外,事件驚動警方後男生又涉嫌拒捕。男生受審後今(24日)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遊蕩罪成,拒捕罪則不成立。被告聞判後仍在庭上喋喋不休,又斥責警員濫捕,更表示:「應該拉警察先啱」。裁判官關注他的精神狀態,決定為他索取精神科醫生、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並於3月10日判刑,期間將他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看管。

控罪指23歲被告鄧梓軒於去年9月5日,在九龍城廣場某店舖外遊蕩,導致女子莫雅莉合理地擔心,以及為抗拒合法拘捕而襲擊4名警員。裁判官今接納女事主的證供,指一般人若遭人跟着去廁所的話,都會感到擔憂,故裁定被告遊蕩罪成。就餘下的拒捕罪,裁判官指警長作供期間曾閱讀案件的報道,法庭難以估算他會否受影響,故不接納其證供,加上法庭不能肯定其他警員是否合理拘捕基礎,抑或只是單純聽從上司指示才進行拘捕行動,故裁定拒捕罪不成立。

辯方求情稱,被告在毅進修讀心理及輔導學,又指案發現場是大型商場,有保安當值之餘,廁所外亦有閉路電視,故事主的擔憂着實有限。此時被告不斷提醒辯方他有養貓,會不時到商場買寵物用品,又不斷重提他的腳患,裁判官提醒他已過了作供階段,並指示庭警將他帶入犯人欄,惟他仍不收口,高呼「警察濫捕,應該拉警察先啱」,又質疑警察為他錄口供時有遺漏。

裁判官直言關注被告的精神狀態,決定為他索取報告,惟被告大叫:「點解突然拉我?點解攞精神科醫生報告?」裁判官問辯方3月10日可否到庭聽取判刑,被告接話:「唔可以!我要打電話。」最終被告在庭警多番勸喻下始進入羈留室,惟他進入羈留室後再次吵鬧。稍後庭警返回庭內,被告家人央求庭警「唔好打佢(被告)」,庭警則表示不會打他,解釋:「裏面有閉路電視,冇人傷害佢,係佢自己傷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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