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打麗江女遊客 六人判監

【星島日報報道】今年一月,網上爆出「女遊客在麗江被打」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案件昨天在雲南省麗江市古城區人民法院昨日宣判:六名被告因「尋釁滋事罪」,被判處一年至三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經警方調查,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凌晨三時,董某某(女)、孫某(男)、張某(男)到麗江古城區祥和路一燒烤店飲酒吃燒烤。期間,與之前在該燒烤店飲酒吃燒烤的和榮松(男)等人因互嫌對方喧嘩吵鬧,引發衝突,和榮松等六人將董某某等三人打傷後逃離現場。隨後,六名疑犯被警方刑事拘留。經鑑定,董某某的傷情被評定為輕傷二級,被害人張某、孫某的傷情被評定為輕微傷。 法院認為,六名被告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造成一人輕傷二人輕微傷的後果,破壞了社會秩序,6名被告人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 本案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判處六人一年至三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據悉,案件審理過程中,董某某與六名被告就附帶民事賠償自行達成和解並已實際履行。賠償金額沒有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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