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議員就反蒙面法申請司法覆核許可

立法會24名民主派議員,就已生效的《禁止蒙面規例》,集體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要求法庭宣布引用《緊急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是違法及違憲。另外,他們亦向法庭申請暫緩規例。 在申請司法覆核許可的文件中,申請人表示,《緊急條例》是違憲,奪取立法會的立法權力,違反《基本法》及政府與立法會之間的權力分立。申請人指出,立法會職責是制定法律及仔細審查行政機關的行為,政府作為行政機關,只享有草擬及介紹法案等的權力。申請人提到,即使立法會現在休會,特首或立法會主席仍可要求召開緊急會議,但特首並無這樣做,加上目前無證據顯示,香港的情況緊急到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不能等到立法會復會。 至於在申請暫緩規例的文件中,申請人認為立法會的立法權力、及仔細審查規例等的機會被剝奪,議員不能直接向政府官員提問及辯論。 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及被稱為「長洲覆核王」的郭卓堅,昨日下午亦就規例提出司法覆核;而岑敖暉及社民連梁國雄另外再向高等法院,申請暫緩規例生效,高等法院昨晚開庭處理後拒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