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5人申撤手令被駁回 法庭稱警方搜查權非無限制

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5人,就警方早前獲得法庭手令調查各人手機內容要求法庭推翻手令的司法覆核,被高等法院法官駁回,兼付答辯人的訟費。 法官在判詞中指出,雖然手令允許警方搜查手機或電子產品內所有數碼資料,不設協定搜索範圍,但不代表警方可任意搜索這些電子產品的內容,判詞認為,警方搜查資料的權力受到手令的限制。 判詞又認為,警方是有合理理由懷疑手機或電子產品中,包含有助調查案件的資料,因而申請手令出作搜查,而該合理懷疑能否得到印證,需經過一定的數碼法證驗證程序,法庭不接納申請人指,警方扣押他們手機超出合理時間。 5名申請人分別是民主黨的李柱銘、何俊仁、單仲偕、楊森及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5名申請人早前質疑東區法院裁判官未有開庭聽取他們反對理由,便批出手令,手令的調查範圍含糊,早前入稟並成功獲得臨時禁制令禁止警方執行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