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前區議員辦事處遭縱火 男生認罪判入勞教中心

民建聯前北區區議員姚銘在粉嶺的辦事處前年遭兩度縱火,一名15歲男學生早前承認縱火,在區域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 兩名男學生在現場被拘捕,其中一名28歲被告未有出席聆訊,法官就他棄保潛逃發出拘捕令。而15歲男學生被控兩項縱火罪,被控於2019年區議會選舉前,分別於11月17日及23日,在粉嶺華心邨華勉樓地下姚銘區議員辦事處,用火損壞該辦事處的財產。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說,案發時香港的政治極之動盪,直斥不少示威者以為「違法可達義」,以為暴力可使政府屈服,最終考慮到被告年輕,且是受他人慫恿犯案,判他進入勞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