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黨或被禁運作 林建岳:各界絕不容忍任何組織公然挑戰《基本法》

經民聯監事會主席林建岳指,指政府依法取締「港獨」組織。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正考慮助理社團事務主任的建議,是否行使《社團條例》第8條的權力,禁止香港民族黨的運作或繼續運作。 全國政協常委、經民聯監事會主席林建岳回應表示,《基本法》第一條已清楚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他指出,「港獨」嚴重違憲違法,任何政治組織及個人在香港宣傳「港獨」、煽動分裂國家,都是公然挑戰《基本法》、衝擊「一國兩制」底線的行為,中央都是零空間、零容忍,社會各界也絕不接受。 同時,香港民族黨是一個正在實施「港獨」違法行爲的非法組織,已經遠遠超出言論自由的界線,不僅違反《基本法》,而且觸犯香港《社團條例》、《刑事罪行條例》等法例。他說,特區政府有責任依法取締「港獨」組織,必須禁止鼓吹分裂國家的社團繼續活動。 他並關注,「港獨」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最後的結果是導致香港內憂外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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