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彈襲警署】東區小霸王自辯30分鐘:「何超蓮係我老婆」

莊鑫淼於庭上反對辯方律師繼續代表他選擇自辯。

【星島日報報道】綽號「老鼠」及「東區小霸王」的無業漢涉嫌在本年六月於警察總部外及跑馬地分區警署外連環投擲汽油彈,被控兩項縱火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表示已完成部分調查,惟部分工作需時,故申請將案件押後。被告於庭上自辯長達30分鐘,聲稱「何超蓮係我老婆」、「保釋金加到十億都無問題」。裁判官考慮到案件嚴重性及其有機會於保釋期間再犯案,故拒絕其保釋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1月12日再訊,並於8月30日進行保釋覆核,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押。 被告莊鑫淼於庭上反對辯方律師繼續代表他,並選擇自辯。控方則表示已完成部分調查,包括查看附近、住所及街道的閉路電視片段。控方指共有3位證人可證明莊於案發當日曾買汽油及啤酒,亦目擊到莊的車輛及車牌。控方同時已完成有關毒品檢驗、向運輸署確認車輛登記車主是莊。控方亦表示爆炸處理組及消防處於案發地點檢驗出助燃劑。另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獲准,以進行相關檢證工作,包括查看3部屬於莊的手機資料、化驗現場衣物及玻璃碎,以進行相關基因校對。 報稱無業的被告莊鑫淼(25歲)被控於本年6月7日分別在灣仔軍器廠街警察總部附近用火損毀一輛警車,和在跑馬地分區警署附近用火損毀警署外牆。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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