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男子遭樹砸致傷殘 政府須賠370萬人民幣

河北男子遭樹砸致傷殘 政府須賠370萬人民幣

河北廊坊市去年3月18日出現局部大風天氣,一名楊姓男子當日外出時被一棵綠化樹倒下砸中,導致他一級重度殘疾,生活不能自理。內媒周三(6日)報道,法院日前駁回政府上訴,裁定當地綠化事務中心須賠償37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446萬港元)。

報道指,楊男在廣陽區法院外被樹砸中後,先後被送往當地市醫院、北京朝陽醫院、北京博愛醫院等救治,住院將近一年,花費近100萬元(約120萬港元)。他遂要求當地綠化事務服務中心賠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等。

當地綠化事務中心則辯稱,樹木倒塌由極端惡劣天氣造成;楊男無視天氣外出,應為自己受傷負一定責任。不過,楊男家屬事後發現倒塌大樹的底部無根,僅一堆泥土,認為綠化事務中心管理樹木不善。

法院一審認為,綠化事務中心對路旁樹木疏於管理,應承擔侵權責任;中心不服並上訴。二審指出,依據《民法典》規定,樹木倒塌造成他人損害時,應由樹木管理人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同時不能以受害人有錯、未能預見事件等說法,要求法院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