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聽取完《禁蒙面法》雙方陳詞 需時考慮

高等法院早前裁定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止蒙面規例》違憲,高等法院展開後續聆訊,政府一方申請臨時有效令或暫緩執行令,要求法庭批准《禁蒙面法》有上訴結果前,保持有效實行。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表示需時考慮,將會盡快頒下裁決。 代表24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表示,已有人因為《禁蒙面法》被拘捕或控告刑事罪行,認為暫緩執行會侵害人權及違反法治原則。她質疑,涉嫌縱火或使用暴力的人並非全部有蒙面,難以只用蒙面為準則,決定涉事者有否危害公眾安全。 另一名資深大律師潘熙說,《禁蒙面法》被裁定違憲後,即使政府一方申請臨時有效令,如果警方仍用《禁蒙面法》作出逮捕及拘留,當事人能向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法官會參考違憲的決定作審批,如果最後批准,會造成法律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