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指國安法嚴格保釋門檻適用其他危害國安行為罪行

終審法院就駁回「羊村」兒童繪本案其中1名被告的保釋上訴申請,頒下判詞,指出《香港國安法》的嚴格保釋門檻,適用於其他危害國安行為的罪行。 前言語治療師總工會秘書伍巧怡與4名工會成員早前被控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伍巧怡先後向高等法院及終審法院申請保釋,但被拒絕。終審法院的判詞指出有關案件涉及的罪行無可避免屬「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認為保釋上訴無合理可爭拗之處。 28歲的伍巧怡與其餘4名被告被控於去年6月至今年7月期間,在香港串謀他人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包括3本名為《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的書,意圖包括引起憎恨或藐視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以及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