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頒令美景花園成立法團

法庭頒令美景花園成立法團

【now新聞台】青衣美景花園近七百名小業主引用建築物條例,成功爭取土地審裁處頒令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是香港首宗案例。

多名美景花園小業主聞判後表現興奮。他們在庭上澄清,美景花園的總業權有65000份,他們取得6569份業權同意,剛好符合法例最少集合一成業權的要求。

法官黃敬華宣判時表示,今次是全港首宗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第四條,要求土地審裁處頒令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每一步都沒有先例可循;目前美景花園的管理似乎不太穩重,欠缺居民參與,很明顯需要一個法團參與。法官又認為居民自主、住戶自決利益是社會趨勢,屋苑的爭議,不同持分者都要尋求解決方法,避免將戰場搬上法庭。

法官頒令美景花園可成立法團,並委任其中一名申請人為代表,於六個月內,召開會議籌組法團。

有業主表示日後可更有效監察屋苑工程,避免出現圍標等問題。

美景花園有近二千伙,政府、發展商新鴻基、業主各佔三分一業權。由於業權份數不足,小業主一直未能成立法團。觸發他們今次入稟的是造價高達1.7億的維修工程,每名業主需繳交8至10萬元維修費,小業主不滿工程費用高昂和質素參差,希望透過成立法團,讓他們有權否決日後的工程。

該維修工程於2012年通過,原定去年年底完工,但至今棚架仍未拆除,預計最快今年年底才可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