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委擬訂「沒有保護罪」 彭韻僖:需考慮涵蓋範圍會否太闊

彭韻僖指,訂立「沒有保護罪」時需考慮法例涵蓋範圍會否太闊。
彭韻僖指,訂立「沒有保護罪」時需考慮法例涵蓋範圍會否太闊。

【星島日報報道】5歲女童被長期虐待致死案轟動全港,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訂立「沒有保護罪」,在沒有直接證據的情況下,控告保持緘默的施虐者及縱容施虐者的旁觀者。家庭議會主席彭韻僖表示,在立法時需考慮法例涵蓋範圍會否太闊,以免照顧者在不知情下違法。

彭韻僖在電台節目上表示,發生虐兒事件,可能因爲家長不懂得排解壓力,而發洩在子女身上。她又指,家庭議會自成立以來,訂立數個家庭核心價值,包括愛與關懷、責任和尊重、溝通與和諧,並建議家庭成員之間應聆聽及妥協,令家庭更和諧。她亦指,聯合國由1994年起每年設國際家庭日,探討家庭議題,推動家庭幸福,並認爲家庭中有不同意見及角度屬於正常情況。她舉例指,父母之間對管教子女持有不同意見,以及長輩與年輕人對事物有不同理解等,認為最重要是懂得溝通,例如多利用身體語言、多讚賞,以及主動為家人提供幫助。

對於法律改革委員會研究引入「沒有保護罪」,她則認爲在立法時需考慮法例涵蓋範圍會否太闊,令社工及教師等照顧者在不知情下違法。她亦呼籲,社會應多發表意見,讓政府仔細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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