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浪慘遭毒死 台浪媽開車怒撞疑兇 警:私刑非正義

虐侍動物案的兇手不少都逍遙法外,有愛心浪媽眼見餵飼七年的浪犬被毒死,就行私刑⋯⋯

不論香港或台灣,虐侍動物個案也屢見不鮮。最令人心痛的是破案率和入罪率往往偏低,令一眾愛護動物人士大感無奈,亦有不少網友留言咒罵兇手「不得好死」之類。如果眼見兇手在前,你又會怎樣?

台灣新竹市有一名女士,可謂是「愛心浪媽」,長期餵飼流浪動物,其中一隻流浪唐狗,更加餵養了七年之久,期間幫牠安排做了絕育手術。可是,愛心浪媽最近發現有8隻小鳥和8隻狗狗慘被毒害!經搶救後,有5隻狗狗能保住性命,但8隻小鳥和3隻狗狗則搶救無效,到了彩虹橋,其中包括浪媽最心愛的唐狗。

浪媽非常傷心及憤怒,她回到事發現場,發現了一包毒藥,更鎖定了一名自稱是兇手的男子,該名男子更說浪媽的流浪狗破壞農田,所以要殺害牠們。於是浪媽一怒之下,開車將該名男子撞到田裡。

根據新竹市浪愛傳遞貓狗TNVR協會的專頁提到,該名男子受了輕傷,但無生命危險。他自知理虧,沒有就該宗車禍報警處理。協會則希望社會大眾能發揮同理心,尊重善待生命。

不少網友留言撐浪媽,認為所有愛護動物的人都會感到心痛,何況是有七年感情,紛紛表示理解浪媽做法。

新竹市警方則表示,目前未有接獲相關報案,但提醒市民動用私刑恐涉台灣《刑法》的傷害罪,並非實質正義,又指千萬不要為了替動物出一口氣,而讓自己身陷囹圄。

相關資料:

台灣、香港兩地就虐侍動物的相關法例

台:《動保法》

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台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作罰金。

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

最高可被罰款港幣20萬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