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結婚同性伴侶享公務員福利 律政司決定上訴

高等法院早前裁定,1名公務員在外國註冊結婚的同性伴侶可享有本港的公務員配偶福利,律政司決定就裁決提出上訴。 律政司表示,由於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中,不適宜進一步評論。 人民力量陳志全對律政司的決定感到失望,他說上次的勝訴已是遲來的公義,政府作為全港最大的僱主,亦主張反歧視及推動反歧視的僱傭實務守則,但無以身作則,為不同性傾向人士提供平等機會和福利。他說,對於政府上訴的決定是意料之中,因上星期跟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交談時,對方提到社會政策的重要改變,聽取上訴庭的意見會較好。 他又相信,即使政府上訴被駁回,都會上訴至終審法院,認為政府在相關議題希望「拖得就拖」。 1名高級入境事務主任與同性男友在新西蘭註冊結婚,回港後向公務員事務局更新婚姻狀况但被拒絕,亦未能享有公務員配偶福利及津貼。他就此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上月被裁定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