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濱局研設立諮詢三個月

海濱局研設立諮詢三個月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為打破發展海濱局限,政府聯同海濱事務委員會展開為期三個月公眾諮詢。海委會指,倘成立專責架構,日後海濱發展及管理可由專項撥款支持,規劃及發展周期,有望加快至三四年完成。 發展局與海濱事務委員會就成立法定海濱管理局,昨起展開為期三個月的第一階段公眾諮詢。諮詢文件指出,維港海濱全長七十三公里,但不少用地已發展公共設施、道路基建、住宅或工商貿大廈,對發展具連貫性的海濱長廊造成掣肘,而過去九年的經驗顯示,公眾對擁有朝氣蓬勃的海濱期望日增,傳統的政府建造和營運模式已非最理想,遂建議成立法定機構處理。 不過,發展局在考慮海濱用地可供發展的時間和狀況後,認為讓新成立的海濱管理局先從中環新海濱用地着手,在累積一定經驗後,其後再擴展至觀塘、鰂魚涌及紅磡海濱,以及東區走廊下的行人道,是較為審慎務實做法。 當局初步拋出兩個組成模式供市民考慮,首個方案是解散現時的海濱事務委員會,由海濱管理局肩負其諮詢及倡導角色,估計可較易吸引本地和海外人才;另一方案是保留海濱事務委員會,由政府專責辦事處支援管理局的工作,但擔心可能被視作架牀疊屋。 海委會公眾參與核心小組主席吳永順說,現時一般需時五年規劃及發展海濱長廊,倘若成立管理局,由於可獲專項撥款支持,毋須再與其他部門競逐資源,規劃期可望縮短一兩年,在三至四年完成,加快發展及滿足公眾需求,並可以一手包辦海濱設計、建造、管理、營運和推廣,有助海濱設計更具創意和多元化,而海濱發展日後亦可以採取公私營合作模式營運。如果公眾支持成立管理局,可於明年初展開第二階段諮詢,屆時就管理局架構、權力、職能,財務和土地事宜,作出更聚焦討論。 約六百名專業人士、學者、學生及商界代表,昨日出席海濱發展研討會,來自奧克蘭、新加坡、雪梨和溫哥華的海濱事務專家席間分享推動海濱發展項目面對的機遇與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