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拘航空公司女總經理 涉違商品說明條例

香港快運。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海關拘捕一名航空公司女總經理,涉嫌在該公司網站銷售機票的過程中應用虛假商品說明,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名消費者透過一間航空公司的網站購買了一張由香港至寧波的來回機票,獲確認預訂機位,並完成付款程序,惟於出發當天在辦理登機手續時,該航空公司並無相關購票付款紀錄,最終該名消費者未能登機。 經調查後,海關人員今日拘捕一名45歲女子,她已經獲准保釋候查,案件仍在調查中。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如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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