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男關員涉姦18歲少女 被指趁醉摸胸再帶到洗手間性交 警誡下稱「條女自願」
2021 年 10 月, 24 歲海關男關員被指在派對房間,趁初認識的 18 歲少女有醉意時,摸其胸部,又帶她到洗手間,要求對方為自己手淫及與對方性交。海關關員被控一項強姦罪,周二(22 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開案陳詞提到,被告警誡下稱「條女係自願㗎」、「佢答我可以繼續」,法官張慧玲將案件押至周三(23 日)續審,將傳召事主作供。
被告何澤權(案發時 24 歲,報稱海關關員)被控於 2021 年 10 月 7 日,在屯門新安街 21 號友德工業大廈某單位廁所內強姦女子 X。
開案指被告於後樓梯摸事主胸
開案陳詞指,18 歲事主 X 於 2021 年 10 月透過交友程式「Omi」認識黎姓男子。同月 6 日晚上 11 時,兩人與被告和另一名男子相約到派對房間「唱 K」,4 人均有飲酒。
翌日清晨 4 時半,X 帶醉意如廁後,到後樓梯吸煙。不久,被告坐在 X 旁邊,指她可以靠在其肩膀上,X 沒有理會。被告隨後兩度隔著上衣和胸圍掃其左胸,X 遂避開,惟被告再伸手進衣內,直接撫摸其胸部及吻她。
開案指被告帶事主到洗手間性交
警誡下稱「條女係自願㗎」
開案陳詞續指,約 30 分鐘後,被告提議回去休息,X 聞言以為是返回房間,但被告帶她到洗手間,脫去其上衣和胸圍。X 撞開被告的手,以示不同意。被告再舔 X 的胸部,並自行戴上安全套,強逼她幫自己手淫,及後用陰莖插入其下體 5 至 6 次。
兩人後來返回房間,X 於早上 6 時多打算離開,遭黎姓男子和被告阻止。X 遂致電胞姊男友,要求對方來接她,並向其投訴事件。X 胞姊男友到場後與被告對質,兩人發生肢體衝突。
警方到場後拘捕被告,他警誡下稱:「條女係自願㗎,因為當時我問過佢可唔可以繼續,佢答我可以繼續」。
案件編號:HCCC7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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