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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劏房研究小組初步建議實施租管應設日落條款

【Now新聞台】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期望提早在三月底前提交報告,小組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認為如果實施租管,應該設日落條款,但業主很有可能「先發制人」,即時加租或趕走租客。

政府去年四月成立劏房租管研究小組,運房局向立法會交代小組的工作進展,指現時已大致完成法律及經濟方面的專題研究,小組務求提前在三月底前完成研究並提交報告。

小組認為,租管議題非常複雜,亦極具爭議性,需要考慮實際操作的問題,以及可能帶來不符原意的後果。

劏房確實為部分低收入人士和家庭提供基本的居所,小組的研究目的並非取締劏房,如果實施租管,應考慮採取法律上較為穩妥、行政上相對簡易、可在短時間內執行,而同時可為劏房租戶帶來實質保障的措施。

消息指,小組其中一個初步建議是為劏房租約引入「優先續租權」,租客與業主簽訂兩年「死約」及兩年「生約」,即首兩年業主不可加租,租客不可退租,「死約」期完結後,租客有權續租。

但小組在觀察時亦發現,劏房分租普遍,業主可以透過「二房東」分租,通過解除主租契取消分租契下的所有權益,為租務管制,特別是續租權帶來困難。

而劏房業主很有可能在正式實施租管前「先發制人」,即時加租或趕走租客,但法律上似乎沒有工具可以阻止。

由於政府正致力增加公營及過渡性房屋的供應,小組估計劏房問題在未來應逐漸得到紓緩,因此可考慮為任何租管措施設置日落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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