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房委會擬收緊政策 租戶住滿兩年需申報物業

消息指,房委會建議收緊公屋租戶申報機制。(港台圖片)
消息指,房委會建議收緊公屋租戶申報機制。(港台圖片)

消息指,房委會建議收緊公屋租戶申報機制,由原本入住公屋滿10年才申報是否擁有物業,收緊至兩年一次。如住戶在香港購買物業,需要在1個月內申報,房委會有權查核資料,如租戶拒絕,有機會被終止租約。

消息又指,需要遷出的公屋富戶,現時獲房委會批出暫准居住證最長居住12個月,建議收緊至4個月 ,避免期間有租戶轉移資產。如輪候公屋的申請人被發現作虛假陳述、公屋扣分制下被扣滿分要終止租約租戶,禁止申請公屋的年期建議由2年增至5年。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將在明日的會議討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