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首期周四發放 陳茂波希望能支援市民及商戶

【Now新聞台】加碼至一萬元的電子消費券,首階段5000元,約630萬名合資格市民將會在星期四收取,透過八達通領取的市民,因為儲值限額問題要多次拍卡領取,首期消費券使用期限七個月,政府提醒市民毋須急於外出消費。

電子消費券首期本周四可以到手,去年領取過消費券的市民不用重新登記,星期四可透過Tap & Go、Wechat Pay

及支付寶一次過收取5000元,有效期至10月底。

八達通就要分兩期發放,首4000元星期四可拍卡領取,由於八達通的儲值限額是3000元,因此餘額要隨著消費後儲值額下降再拍卡收取,即4000元要通過多次拍卡才能全數領取,若下月底或之前用完4000元,最快6月16日收到尾期1000元消費券,若在10月底限期前用完,會在11月16日收到尾期。

今次消費券首期的使用期長達七個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提醒市民毋須急於外出消費。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一定是抗疫為先,如果現時的抗疫要求是仍然呼籲市民少聚集,無必要不要外出,不要有跨家庭的聚會,而食肆繼續沒有晚市堂食,這些都是先設條件去使用消費券,你都是要服從這些社交距離措施去使用消費券,所以不存在任何矛盾。」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亦說,在本月初發放首期消費券,是希望為疫情下承受相當壓力的市民提供一點支援,而這筆總額達300億的公帑,亦能為市場帶來正面效應,增加商戶生意,又說首期消費券的限期直至10月底,換句話每天大約花20元都肯定能於限期前用完,已給市民較大的彈性,並強調在遵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才可以用得安心、使得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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