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政府研資格準則增在港居住要求 長期離港人士將不受惠

政府計畫向18歲或以上香港居民派發5000元電子消費券。資料圖片
政府計畫向18歲或以上香港居民派發5000元電子消費券。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計畫向全港18歲或以上香港居民派發5000元電子消費券,並已選定支付寶香港、八達通、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協助推行計畫。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會在資格準則中加入在港居住的要求,並正與入境處研究相關細節。

政府在文件中表示,相信社會普遍認為,已有一段長時間不在香港居住的人士,不應受惠於消費券計劃,因此會在資格準則中加入在港居住的要求,並正與入境處研究相關細節。政府又指,目標在今年暑假開始,接受市民透過網上中央登記系統及書面表格登記消費券,並重申消費券原則上不適用於繳付政府或公用事業收費、公共交通服務、購買金融產品、海外消費及兌現等。政府正與相關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探討防止利用消費券作非本地消費用途的方法。

另外,八達通卡公司同日則宣布,由星期四(29日)起,儲值限額仍為1000元的八達通,將分階段自動提升限額至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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