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隱瞞破產呃財務公司 判120小時社服令及償還貸款

被告溫家俊。

星島日報報道】現職消防員意圖隱瞞破產令向財務公司虛報財政狀況借貸1.5萬元,被控一項欺詐罪。今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考慮被告對社會有貢獻及已羈留一段時間,判罰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償還財務公司餘下貸款合共11869港元。 辦方求情時指,被告溫家俊(45歲)已還押28日失去自由,經過今次以後會小心處理財政,希望法庭可判處社會服務令的形式。裁判官指溫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對社會有貢獻,決定判被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償還財務公司合共11869港元貸款。 法庭記者:王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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