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偷拍飛虎隊站崗 向示威者通風報信 男子阻差罪成判囚6個月

【on.cc東網專訊】前年11月理工大學爆發衝突期間,警方出動飛虎隊在毗鄰的歷史博物館內設立行動崗位,期間一名博物館職員涉嫌取手機暗中拍攝,又錄音呼籲「手足小心」並發布,結果警方的行動需要終止。該男職員被控阻差辦公罪,他否認控罪受審,今(18日)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鄭念慈指,被告必然知道警方不希望行動曝光,他卻仍向示威者通風報信,顯然屬故意阻撓的行為。鄭官形容理大當時如同軍火庫,對公眾秩序構成嚴重影響,被告行為延誤警方部署,案情嚴重,判被告入獄6個月,又拒絕被告保釋等候上訴。

43歲被告陳志華,現時無業,他被控於2019年11月17日在尖沙咀漆咸道香港歷史博物館內,故意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A。辯方求情透露,被告在2019年10月已宣布破產,及後因本案而失去工作,又指被告沒有預謀犯案,案中也無證據顯示有警員因此而受傷害,冀法庭判以較長時數的社會服務令,但這建議被法庭拒絕。

控方案情指,當日理大一帶有大量群眾聚集,警方於是派遣飛虎隊成員,到附近的歷史博物館設觀察點以作勘察。當時在博物館任職的被告,負責為警員A提供協助。其後。警方在互聯網發現飛虎隊成員站崗的照片,有人錄音稱「手足小心呀」、「我喺博物館度做」、「依家有3個飛虎隊入咗博物館,準備開槍射嗰啲弓箭手」。由於相關照片及錄音在網上瘋傳,觀察點位置曝光,警方遂終止行動,至翌日才能再次進入博物館工作。控方指是被告拍片及錄音。

鄭官裁決時指,警員被偷拍時,只得被告一人在場,而錄音的內容亦脗合被告的工作情況,加上被告的上司認出被告的聲音,因此裁定相片及錄音均來自被告。雖然警方沒有清楚指出行動屬於保密,但證供顯示,警員當日曾向被告表示,不想博物館外的人看到他們有所行動,這反映被告必然知道警方欲保持低調,不希望行動曝光。不過,被告卻拍照錄音並發布,向「手足」、即聚集於理大的示威者通風報信,被告亦必然預計這些內容會被廣傳。法庭認為這行為與公眾知情權無關,明顯遠超保障自由的界線。由於被告的作為拖延警方行動,而被告是故意為之,故裁定被告罪成。

【更多即時新聞詳情請上東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