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公眾地方非法打鬥 周永恆准保釋下月再訊

被告周永恆。 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12月,藝人周永恆涉嫌在尖沙咀打架被捕,遭票控在公眾地方非法打鬥,今在九龍城法院提堂。辯方稱因部分控方呈上的閉路電視證據檔案未能開啟,希望將案件押後,獲嚴舜儀主任裁判官批准,把案件押後至9月17日再訊,周獲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36歲被告周永恆被控於去年12月10日,在尖沙咀樂道的一間便利店與一名李姓男子非法打鬥。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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