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前年九龍遊行被控非法集結等罪 四男女獲准保釋候審

前年12月1日有網民發起九龍區示威遊行,3男1女被控在旺角參與非法集結及藏有攻擊武器。案件早上在九龍城法院提堂,4人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8月5日再訊,各人獲准以3000元保釋。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應控方申請,增加各名被告的保釋條件,包括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需居住於報稱地址等。 3男1女被告,年齡介乎19至29歲,報稱分別任職工程師、地盤工人和無業,4人被控於2019年12月1日,在彌敦道近豉油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其中21歲的女被告,因帶有一個能發出鐳射光速的裝置,被加控藏有攻擊性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