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前年於沙田向警方扔水樽 男子否認暴動罪案件開審

一名男子前年在沙田區的示威衝突期間,在新城市廣場涉嫌向警方扔水樽。案件於區域法院開審,他否認一項暴動罪。 控方的開案陳詞表示,案發當日有至少有百名示威者在新城市廣場聚集及包圍警員,情況十分混亂,警方其後進入中庭,示威者後退,包括被告在內的5人從後投擲物品。被告當日沒有配戴口罩,身穿藍白色上衣、黑色拖鞋等衣物,警方透過閉路電視片段認出他,於去年3月以非法集結罪拘捕他。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承認曾扔水樽,但在警誡下表示無做非法的事,警方於同年6月改控他暴動罪。 案發時駐守新界南總區的警長葉克勤表示,在港鐵站支援同袍時,聽到商場有人向警方呼叫,又投擲雨傘、磚頭等物品,並從同袍口中得知有警員受傷。他在盤問下承認記錯當日進入商場的位置,亦表示警方在事發期間無展示旗幟示意在場人士離開。 28歲被告賴俊樂報稱從事殯儀業,被控於前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一期L3層中庭,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