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去年6月九龍及新界多處塗鴉 3人各被判160至200小時社服令
【on.cc東網專訊】去年6月3日至4日,3男女涉嫌於新界九龍多處地方,在公共服務設施噴上「六四」字樣。3人早前共承認8項刑事毀壞罪,今(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接受160至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3名被告同樣是22歲,他們分別是楊源碩(男,舞台工人)、吳嘉倩(女,舞台工人)及陳鈺喬(女,售貨員)。其中楊及吳是情侶關係。楊被判200小時社服令;吳及陳則同判160小時社服令。
8項控罪指,3人於2022年6月4日,分別在九龍石硤尾街、鴨寮街、黃竹街、荔枝角道、上海街、砵蘭街、咸美頓街、彌敦道、豉油街及花園街附近損壞他人財產,即5個電源箱、1部偵速攝錄機、2個停車收費錶、3支燈柱、2個郵箱、2支交通燈柱及2個垃圾桶。案情顯示,執法部門在2022年6月3日至4日,發現多處被噴上「六四」字眼,調查後發現各被告曾在凌晨時份,手持噴漆及用模具噴漆。執法部門同月先後拘捕3名被告。調查顯示,吳嘉倩曾傳訊息給楊源碩,說「我想六四前一日,噴六四噴到周街都係」。
案件編號:WKCC252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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