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咬甩警手指表證成立 杜啟華不自辯但傳醫生作供

【on.cc東網專訊】於去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衝突中,涉咬甩警員手指的港大畢業生杜啟華,否認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襲警、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有意圖傷人罪,控方今日(9日)舉證完畢,區院陳仲衡裁定案件表面證供成立。杜啟華選擇不出庭作供,但會傳召腦神經科醫生袁孟豪作為辯方專家證人。袁醫生將於明天出庭作供。

控方指,當日被告遭警方制服時激烈反抗,一名偵緝警長按住他的頭部施用「壓點」控制時,遭他咬斷無名指。控方傳召的腦神經科專家指,由於當時被告的咬噬力量強勁,認為是他自願的行為,而非因右眼區域疼痛所作的反應。

被告涉嫌於事發當日,先從商場4樓向3樓投擲一把雨傘後,再到檢起地上雨傘襲擊警員葉卓軒以及高級警司梁子健。偵緝警長梁啟業協助制服被告時遇激烈反抗,期間遭被告咬斷右手無名指末端甲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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