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姦親女】被告稱工作忙無暇理會女兒 控方質疑:有時間另結新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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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曬相鋪東主涉嫌於2015年強姦當時年僅15歲的長女,又於去年趁她做功課時非禮她,東主被控強姦、亂倫及猥褻侵犯共3罪。他今早在高等法院自辯時聲稱,長女得悉他與前妻離婚後感到愕然,自此顯得不開心及比以前沉默。長女另瞞住父親飼養2隻「白老鼠」(倉鼠),東主嫌臭,故於2015年暑假丟棄其中一隻,惟長女從此再無稱呼爸爸。 案發時在旺角經營攝影器材店鋪的59歲被告聲稱,案發前自己忙於打理店鋪,每晚8時收鋪後都要點算存貨及回應網上查詢等,故要工作至翌日清晨4時至5時。被告前妻負責家庭細務和舉辦家庭活動,他自己卻因「公司搞唔掂,太多野做」,女兒長大後他便甚少參與。 被告表示2女小時候一家關係良好,他亦愛錫女兒和關注她們的學業成績,又經常提醒她們準時上牀睡覺。直至2014年,被告與前妻離婚,被告一年後告訴長女,長女反應「好愕然」,自此「唔係好出聲」。 被告又供稱長女自2013年起養「白老鼠」,但其異味惹來客人投訴,被告遂要求長女少養一隻。但被告於2015年夏天發現長女在單位書櫃底收藏2隻「白老鼠」,他即把其中一隻丟在樓下垃圾筒,並質問長女:「做乜你要呃我?」長女即轉頭走入廁所,其後再無稱呼「爸爸」。 被告接受盤問時透露,他在2014年認識在國內居住的現任妻子,2人翌年3月再婚,惟2人每隔幾個月甚至半年才見面,他解釋:「大家都成熟,唔需要成日見面」。控方質疑被告聲稱工作忙碌,無暇理會女兒,卻有時間另結新歡,新任妻子更誕下一女;被告回應指自己不會侵犯女兒,又要「夾硬抽時間」理會女兒的事。 控方又指稱長女一向文靜內向,並非因父母離婚才出現性格轉變。另外,被告聲稱發現長女養「白老鼠」後感憤怒,但辯方大律師盤問長女時從無提及長女瞞住父親養倉鼠,控方質疑被告捏造事實。被告否認,反指他的代表律師或在理解上有問題。 控辯雙方將於明早開始結案陳辭。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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