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將膠欄扔向輕鐵路軌 22歲男生被判入勞教中心

22歲大學生涉嫌前年在天水圍將膠欄扔向輕鐵路軌,早前被裁定危及鐵路乘客的安全罪罪成,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裁判官稱,被告犯下嚴重罪行,須判處阻嚇性刑罰,防止他人模仿。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還柙期間紀律良好有悔意,承認犯案是一時衝動,沒有考慮後果,在還柙期間已深切反省。他首次參與反政府行動,深明本案為母親帶來極大創傷,希望服刑後可以重投社會。辯方又指,輕鐵車速慢且有停頓時間,車長可及時煞停阻止意外發生,案情較同類案例輕,希望法庭判處短期監禁。 裁判官施祖堯反駁指,有關說法牽強,不明白為何要對地鐵、輕鐵或電車判處不同刑罰,認為被告的行為有極高風險可導致乘客死亡。裁判官判刑時指,案發時現場有十多人聚集,被告將其他地方的膠欄搬到現場,必然是有預謀,並非一時衝動。 案情指,被告黃偉舜被控於前年11月20日,將一個膠圍欄放在天水圍天城路近輕鐵天湖站鐵路。